取保候审去外地警方会知道吗?
我因为一些事被取保候审了,最近有个外地的重要业务要处理,我想去外地一趟。但不知道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警方会不会知道,要是被发现了会不会有啥严重后果,我现在很纠结,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规定。
展开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从这些规定来看,如果被取保候审人想去外地,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如果未经批准擅自去外地,警方是很有可能知道的。一方面,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可能会被要求定期报到,警方会随时掌握其行踪。另一方面,现在社会的监控系统比较发达,出行乘坐交通工具等都需要实名登记,警方通过这些途径很容易发现被取保候审人去了外地。 要是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去外地被警方发现,可能会面临严重的后果。依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所以,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需要去外地,一定要按照规定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再前往,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