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会受理口头造谣的情况吗?


派出所是否受理口头造谣的情况,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口头造谣。简单来说,口头造谣就是通过口头的方式,故意编造虚假的信息并进行传播,损害他人名誉或者扰乱社会秩序等。 如果口头造谣行为只是轻微的,属于民事侵权范畴,主要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派出所一般不会直接介入处理。 然而,如果口头造谣行为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就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派出所会受理案件。比如造谣内容涉及他人隐私且广泛传播,对他人生活造成严重干扰;或者造谣的内容引起了一定范围内的社会恐慌等。 此外,如果口头造谣行为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派出所不仅会受理,还会展开刑事侦查等工作。 所以,当遭遇口头造谣时,要根据具体的严重程度来判断派出所是否会受理。若不确定情况,可先向派出所进行咨询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