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的情况下,公安局办案人员会告知检察院吗?
我之前有过犯罪前科,最近又涉及一起新的案件。公安局正在办理这个案子,我特别担心他们会把我的前科情况告诉检察院。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安局办案人员是不是一定会把我的前科信息告知检察院呢?
展开


在司法实践中,公安局办案人员通常会将犯罪嫌疑人有前科的情况告知检察院。这是因为前科情况对于整个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这里所说的犯罪事实清楚,就包含了对犯罪嫌疑人的全部情况进行准确的认定,前科显然属于需要查明的情况之一。 所谓前科,指的是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情形。前科能够反映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以及提出怎样的量刑建议。前科作为一个重要的情节,能够帮助检察院更全面地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从而做出更准确的判断。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人有盗窃的前科,此次又涉嫌盗窃犯罪,那么他的前科情况就会成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和量刑建议时的重要参考。检察院可能会基于其前科,认为其再犯可能性较大,从而在量刑建议上提出相对较重的刑罚。所以,公安局为了确保整个司法程序的公正和准确,会将犯罪嫌疑人的前科情况告知检察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