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会有事故责任书吗?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很多人会疑惑私了是否会有事故责任书。下面我们就来详细分析一下。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交通事故私了。交通事故私了,简单来说,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不通过交警等行政机关介入处理,而是自行协商解决赔偿等相关事宜。这种方式在一些轻微事故中比较常见,能节省时间和精力。那么,交通事故私了是否会有事故责任书呢?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完全私了,即双方没有报警,没有让交警介入处理,那么是不会有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书的。因为事故责任书是交警部门在对事故进行调查、勘查后,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后所出具的文书。没有交警的介入和调查,自然就不会有这样的文书。不过,虽然没有交警的事故责任书,但私了时双方可以自行签订协议。这份协议类似于合同,双方可以在协议中明确事故的经过、责任的划分以及赔偿的方式和金额等内容。它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起到证明事故情况和双方约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私了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之后出现纠纷,这份协议可以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然而,如果在私了过程中出现问题,比如一方反悔、对赔偿金额有异议等,双方也可以选择报警,让交警介入处理。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的证据以及双方的陈述等情况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话会出具事故责任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私了一般没有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书,但双方可以通过签订私了协议来保障自身权益。若私了出现问题,也可以请求交警介入,由交警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出具事故责任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