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认罪认罚时检察官会告诉刑期吗,该怎么办?
我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但是不太清楚检察官在这个时候会不会明确告诉我具体的刑期。如果没告诉我,我该怎么做呢?心里很没底,不知道后续该怎么应对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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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解释一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在认罪认罚的程序中,检察官通常会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量刑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也就是说,检察官有义务提出量刑建议,这个量刑建议就是大概的刑期范围。 如果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检察官告知了刑期,这是符合法律程序的正常情况。此时,如果你认可这个刑期,后续在法院审判环节,法院一般会在综合考虑全案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参考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进行判决。不过,法院也不是完全照搬量刑建议,如果发现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要是检察官没有告知刑期,你有权向检察官询问。因为让犯罪嫌疑人清楚量刑建议是保障其知情权和辩护权的重要体现。你可以通过自己的辩护人或者直接向检察官沟通,要求了解具体的量刑建议。这样有助于你对自己面临的刑罚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也能更好地决定是否坚持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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