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管辖的诉讼费会退还吗?
我有个案子,法院说要移送管辖。我之前已经交了诉讼费,现在就想知道,在这种移送管辖的情况下,我之前交的诉讼费会不会退还给我啊?心里没底,所以来 问问。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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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移送管辖的情况下,诉讼费一般是不会退还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移送管辖的概念。移送管辖指的是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时,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就好比你去一家商店买东西,结果发现这家店没有卖你想要的商品,店员就把你指引到另一家有卖该商品的店。
关于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而对于移送管辖的情况,该办法明确指出,移送管辖时,原受理法院应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随案移交给接收案件的法院。也就是说,这笔诉讼费不是退还给当事人,而是跟着案件一起到了有管辖权的法院。
这是因为,诉讼费是当事人为进行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其目的是为了保障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虽然案件的管辖法院发生了变化,但诉讼程序还在继续,所以诉讼费不需要退还,而是继续用于后续在新法院的诉讼流程。所以,在移送管辖时,当事人无需担心诉讼费退还的问题,它会正常用于案件的后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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