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十八周岁检察院办了监视居住会判刑吗?
我不满十八周岁,检察院给我办了监视居住。我心里特别忐忑,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一定会被判刑。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我到底会不会被判刑呢?
展开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监视居住这个概念。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它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是最终的处罚结果,这就好比是一场比赛里的一个环节,而不是比赛的最终胜负判定。 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我国法律是秉持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关爱。 而检察院决定对未成年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是基于案件的具体情况,比如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大小、案件的侦查需要等。采取监视居住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判刑。 是否会被判刑,关键还是要看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以及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当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时,才会被认定有罪并判处刑罚。如果经过侦查、审查起诉等阶段,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那么就不会被判刑。 此外,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在量刑时也会有特殊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也是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具有较强的可塑性,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所以,不满十八周岁被检察院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不一定会被判刑,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