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首付由父母交的,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我们住的房子首付是我父母交的。现在不清楚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子会怎么判。是会完全归我,还是要和配偶分割?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的判定标准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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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当房子首付由父母交,离婚时的判决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房子是在婚前购买,一方父母支付了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简单来说,房子大概率会判给支付首付方,但要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另一方补偿。 其次,若房子是婚后购买,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剩余贷款若是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仍需进行分割。若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平均分割,但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出资情况等因素。 最后,如果是双方父母都支付了首付,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就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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