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法院会判离婚吗
我和伴侣已经分居一段时间了,现在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我想走法律程序,可是不太清楚仅以分居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不会判离。想了解在法律上,夫妻分居达到什么条件,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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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夫妻分居并不必然导致法院判决离婚。
首先,我们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有几个关键要素需要理解。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这意味着分居的原因必须是感情方面出现问题,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的分居。比如,一方被派往外地工作而长期分居,这种情况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
二是“满二年”,这个时间要求是连续不间断的。也就是说,夫妻双方从开始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开居住,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必须已经持续分居满两年。在计算这个时间时,不能把中间偶尔又住在一起的时间算进去。
即使满足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条件,法院也不是一定会直接判决离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尝试促使夫妻双方和好或者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只有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所以,夫妻分居只是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一个参考因素,而不是唯一依据。法院会全面审查案件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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