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六个月能否判决离婚?
我和伴侣已经分居六个月了,实在过不下去想离婚。但听说分居得满足一定条件法院才会判离,我就想问问,我们分居六个月这种情况,去法院起诉的话,法院会判决离婚吗?想弄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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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夫妻分居六个月不一定会被判决离婚。下面来详细说明相关法律规定和情况。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明确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也就是说,如果只是分居六个月,并不满足这一法定的分居时长要求。 不过,“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并非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条件。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除了上述分居情形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其他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如果存在这些情形,即便分居时间不足六个月,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也可能判决准予离婚。 另外,在实际的离婚诉讼中,即使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会给双方一个缓冲期,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但如果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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