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是怎样规定的?
我公司和一家境外企业有业务往来,按照规定需要为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比如代扣的税率是多少,有哪些流程,扣除的时间节点怎么确定,希望能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办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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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来了解一下相关的基本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当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时,就需要境内支付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该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不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代扣代缴的流程,一般来说,境内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在每次向境外企业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所得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税款。这里的“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
在进行代扣代缴时,扣缴义务人要在代扣之日起七日内将代扣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另外,扣缴义务人还需要注意相关的资料留存,比如合同、协议、付款凭证等,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如果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以,境内企业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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