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工作中跑来摔倒了,是否属于工伤?

我在单位工作的时候,因为有紧急事情就跑了起来,结果不小心摔倒了。现在身体有些地方受伤了,我想知道这种在工作中跑来摔倒的情况,能不能算工伤啊?我不太清楚工伤认定的标准,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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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在工作中跑来摔倒是否属于工伤,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对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时间”,就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工作原因”,是指职工受伤与从事本职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您这种在工作中跑来摔倒的情况,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并且是因为工作上的紧急事务需要快速行动而摔倒受伤,那么就很有可能符合“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一条件,从而被认定为工伤。例如,您是为了给客户送重要文件、为了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紧急任务等而跑来摔倒,就属于因工作原因。 不过,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但是摔倒与工作原因无关,比如是自己为了私事奔跑,或者是因为自身故意打闹等原因摔倒,那就可能无法认定为工伤。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还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但在您描述的这种跑来摔倒的情况,一般不涉及视同工伤的情形。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您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等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交的材料以及调查核实的情况,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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