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事实已成,该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现在工伤事实已经确定了,但是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申请赔偿,也不清楚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心里特别着急,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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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工伤事实已经确定,赔偿一般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标准进行。 首先,需要明确工伤认定的重要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是说,只有经过合法的工伤认定程序,才能进入后续的赔偿环节。 其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然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对于造成伤残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还有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例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大部分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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