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有哪些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现在想了解一下工伤能获得哪些赔偿。我不太清楚工伤赔偿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好让我心里有个底,知道自己能争取到哪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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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当职工遭遇工伤后,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获得多种赔偿。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这是指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和康复所花费的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职工骨折后去医院治疗,拍片子、买药、做手术等费用,只要符合规定,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康复费用也是如此,像骨折后的康复训练费用等。 其次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期间,会有伙食方面的支出。按照法律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在一些地区,住院期间每天会有几十元的伙食补助。 然后是辅助器具费用。如果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是为了帮助工伤职工恢复部分生活和工作能力。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比如,职工工伤后需要在家休养3个月,这3个月单位要按照他原来的工资标准正常给他发工资。 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例如,某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每月能拿到2500元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是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等。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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