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不能回家该如何赔偿?


在我国,当劳动者受工伤不能回家时,赔偿问题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确定赔偿的基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关于赔偿项目和标准方面,受工伤不能回家可能涉及到多项赔偿。医疗待遇是基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此外,根据工伤的伤残等级不同,还有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赔偿。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相关标准评定伤残等级,进而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在申请赔偿的流程上,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后,就可以按照规定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总之,受工伤不能回家的职工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申请相应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