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未完成认定或治疗等情况该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目前工伤认定还没完成,也不知道后续治疗什么时候结束。我特别担心之后的赔偿问题,想知道在这种工伤没完成的情况下,到底该怎么获得应有的赔偿,赔偿的流程和标准是怎样的,心里实在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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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工伤没完成情况下如何赔偿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工伤没完成”可能包含的情况,一般来说主要指工伤认定未完成和工伤治疗未结束这两种情况。 首先,如果是工伤认定还没完成,赔偿问题暂时无法进入正规流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之前,是没办法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以及赔偿责任主体和赔偿标准的。只有在认定为工伤后,才能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其次,若工伤认定已经完成,但工伤治疗还未结束。在此期间,职工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对于工伤赔偿的具体项目和标准,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同的规定。比如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除了上述一般伤害的赔偿项目外,还包括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这些赔偿项目和标准都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详细规定。总之,工伤赔偿是一个有明确法律规定和流程的事情,只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走,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可以得到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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