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谁?
我参与了一部电影的制作,在拍摄过程中我付出了很多心血。现在电影要上映了,我不清楚这部电影的著作权到底归谁。是归导演,还是制片人,亦或是参与制作的全体人员呢?我想知道法律上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展开


电影、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白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对于电影、影视作品来说,它是一种复杂的创作成果,涉及众多人员的参与,如导演、编剧、摄影、演员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这里所说的“制作者”,通俗来讲,一般就是我们常说的制片人,制片人通常负责电影、影视作品的资金筹备、组织拍摄等一系列工作,承担着主要的风险和责任。 举例来说,如果一家影视公司投资并组织拍摄了一部电影,那么这家影视公司作为制片人,就享有该电影的著作权。这意味着影视公司可以对电影进行发行、放映、出售相关衍生品等操作,并从中获得经济收益。 而编剧、导演、摄影等创作者虽然不享有电影、影视作品的整体著作权,但他们享有署名权。署名权是一种人身权利,就是在电影、影视作品上表明自己身份的权利。比如在电影的片头、片尾等地方,会出现编剧、导演等人员的名字。同时,他们还可以依据与制片人签订的合同获得相应的报酬。 此外,如果电影、影视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其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例如电影中的主题曲,作曲者和作词者可以将这首歌曲授权给其他歌手演唱、制作唱片等,从中获得收益。 总之,电影、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主要由法律规定,同时也受到合同约定的影响。在实际操作中,相关人员应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