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贷不想还了房子也不想要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贷款买了套房子,现在经济压力太大,实在没能力继续还房贷,房子我也不想要了。我不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会不会给我带来很严重的后果,想知道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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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贷违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您出现房贷不想还且不想要房子的情况时,这在法律层面涉及到一系列的后果和处理方式。 从本质上来说,房贷是您和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您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如果您停止偿还房贷,就构成了违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银行有权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银行会对您进行催收。起初可能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醒您还款,如果您依然不还,银行可能会发送正式的催款函。若经过多次催收您还是不还款,银行会采取进一步行动。 银行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银行胜诉,法院会对抵押的房子进行强制执行,也就是通过拍卖的方式来偿还您所欠的贷款。在拍卖过程中,如果房子的拍卖所得款项足够偿还贷款本息以及相关的诉讼费用等,那么事情到此基本结束。但如果拍卖所得不足以偿还全部欠款,您仍然有义务偿还剩余的部分。 而且,这种违约行为还会对您的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您的逾期还款记录会被上报到征信机构,这将导致您的个人信用评级降低,以后再申请贷款、信用卡等金融服务时,可能会遇到很大的困难,甚至会被拒绝。 所以,如果您真的面临无法继续偿还房贷的困境,建议您主动与银行沟通,尝试协商解决方案,比如申请贷款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避免给自己带来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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