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赔偿如何划分责任?


工伤伤残赔偿责任的划分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概念。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其核心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就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在职工发生工伤后,大部分的赔偿责任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具体来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而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例如,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职工发生工伤后,所有的赔偿责任都将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责任划分可能会更加复杂。比如,如果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职工既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也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此外,如果职工在工伤事故中有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将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也就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