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引发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因交通事故引发工伤的情况时有发生。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工伤赔偿的标准。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当交通事故引发工伤时,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是医疗费用。这是指职工因治疗工伤而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二个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第三个是伤残津贴。如果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被评定为伤残等级,就可以享受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一般不享受伤残津贴,但能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 第四个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果职工因工伤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此外,还有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其他赔偿项目。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 需要注意的是,在交通事故引发工伤的情况下,有些赔偿项目可能会存在竞合的情况。比如医疗费用,不能重复获得赔偿。职工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对于与工伤赔偿竞合的部分,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在支付相应赔偿时会进行扣除。但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工伤特有的赔偿项目,职工仍然可以全额获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