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认定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之前在工作时受了伤,已经认定为工伤了。但我不知道具体能获得哪些赔偿,各项赔偿的标准又是什么。比如医疗费、误工费这些,我心里没底,也不知道该依据什么去和单位谈赔偿,想了解一下工伤认定后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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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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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的赔偿标准是根据不同的赔偿项目来确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简单来说,就是合理的治疗和康复费用,只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比如,您因为工伤去医院看病,医生开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检查费用等都能得到报销。 其次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般来说,住院期间会有一定的伙食补助,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如果需要到外地就医,交通和食宿费用也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报销。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生活需求。 再就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在您治疗工伤期间,单位要按照您原来的工资待遇给您发放工资。 另外,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不同,赔偿标准也不一样。比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伤残津贴方面,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等。这些赔偿是对工伤职工因伤残导致劳动能力下降的一种补偿。 最后,如果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两项赔偿是为了帮助工伤职工在重新就业或者生活方面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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