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理赔误工费怎么算,由谁承担?


在工伤理赔中,误工费在法律上准确的说法是停工留薪期工资。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它的计算方式和承担主体。 首先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停工留薪期,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这段时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例如,员工小张每月基本工资5000元,奖金平均1000元,那么他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就是每月6000元。 停工留薪期的时长也有规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比如小李工伤后,停工留薪期原定为10个月,在第8个月时,他进行了伤残等级评定,从评定等级的次月起,就开始按照伤残待遇标准发放相关费用,而不再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 接着说承担主体。停工留薪期工资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这是因为职工是在为单位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在停工治疗期间,单位有责任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待遇。即使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停工留薪期工资也依然由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所以,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按月支付工资,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克扣。 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