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损害诉讼是否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


在我国,工伤损害诉讼通常是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的,这主要涉及到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定程序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明确工伤损害赔偿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劳动争议指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当劳动者遭遇工伤,在赔偿问题上和用人单位产生分歧时,这就构成了劳动争议。比如,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认定,或者双方对赔偿的金额、项目等存在不同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意味着,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在工伤损害赔偿纠纷中,劳动者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这一环节。 之所以设置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考虑。一方面,劳动仲裁具有专业性和高效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他们对于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争议处理有着较为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较为快速、准确地处理劳动争议。另一方面,这也可以减轻法院的负担,避免大量的劳动争议直接涌入法院,提高司法资源的利用效率。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工伤赔偿纠纷不涉及劳动关系的确认等劳动争议,而是属于民事侵权赔偿纠纷,比如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劳动者工伤的情形,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总之,一般情况下,工伤损害诉讼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但特殊情况除外。劳动者在遇到工伤损害赔偿纠纷时,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