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四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想了解一下工伤四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我不太清楚具体什么样的情况会被鉴定为四级,也不知道该从哪些方面去判断。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好让我心里有个底,看看自己的情况符不符合。
展开


工伤四级伤残鉴定标准是对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后,达到四级伤残程度的判定依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要明白工伤四级伤残意味着身体受到较为严重的损害,会对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产生较大影响。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 - 2014),工伤四级伤残有一系列具体的情形。 从器官损伤方面来看,比如中度智能损伤;重度癫痫;单肢瘫肌力≤2级;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等情况,都有可能被鉴定为四级伤残。这是因为这些损伤导致肢体的运动功能严重受限,影响了正常的活动能力。 在特殊器官功能障碍方面,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双耳听力损失≥91dB等也属于四级伤残的范畴。眼睛和耳朵是人体重要的感觉器官,这些损伤会严重影响人的视觉和听觉功能,给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还有一些涉及身体其他系统的损伤标准,例如,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双侧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永久性膀胱造瘘等。这些损伤影响了人体的呼吸、泌尿等重要系统的功能,对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当职工发生工伤后,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相关标准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还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总之,工伤四级伤残鉴定是一个严谨的过程,要依据专业的标准和法定的程序来进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