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工伤但没有致残该如何赔偿?


在我国,即便工伤未造成残疾,劳动者依然可以依法获得相应赔偿。首先,我们要了解工伤赔偿的基本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给予的经济补偿。这是对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损失的一种弥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对于未致残的工伤赔偿主要包含以下方面。一是医疗费用,这是很重要的一项赔偿。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举个例子,如果工伤后去医院看病、买药、住院等产生的费用,符合上述标准,都能得到报销。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在本地住院期间,每天会有一定金额的伙食补贴;如果去外地就医,交通和住宿费用也能按规定报销一部分。三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例如,工伤后需要休息几个月养伤,这期间单位要按照原来的工资标准正常发放工资。 整个赔偿流程一般是这样的。首先是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是劳动能力鉴定,如果确定未致残,就可以按照上述赔偿项目要求赔偿。最后,就是赔偿的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总之,劳动者遇到工伤未致残的情况,要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