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工未参保期间遇工伤,待遇是否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我是一名职工,所在单位没有给我缴纳社保。最近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想知道这种没参保的情况下,工伤待遇是不是该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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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待遇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职工未参保期间遇工伤,待遇确实应由用人单位支付。下面我们详细来分析一下。首先,要明确“工伤待遇”的概念。工伤待遇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获得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等待遇。这些待遇旨在保障受伤职工的权益,使其在因工伤受到身体和经济损失时,能够得到相应的弥补。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是其法定义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这个义务,没有为职工参保,那么在职工发生工伤时,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因为自己没有为职工参保,而逃避支付工伤待遇的责任。例如,职工在未参保期间发生工伤,需要进行治疗,那么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由于单位未参保,这笔费用就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此外,职工还可能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这些也都要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总之,从法律规定来看,职工未参保期间遇工伤,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既是对其未履行法定义务的一种约束,也是对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职工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勇于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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