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分为哪些情况?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它主要分为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况、视同工伤的情况以及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些情况的核心要点在于伤害与工作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视同工伤的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的情况虽然不完全符合典型的工伤特征,但基于人道主义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也将其纳入工伤认定范围。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况: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这是为了排除那些因个人故意违法或自伤行为导致的伤害被认定为工伤。 总之,工伤认定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在判断是否属于工伤时,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条文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