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已赔付单位是否还需承担赔偿?


在工伤死亡事件中,即使已经获得了一部分赔付,单位是否还需承担赔偿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保险赔付的相关概念。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如果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的赔偿费用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单位仍然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例如,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足额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那么差额部分就需要由单位来补足。这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另外,如果工伤死亡是由于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提供的工作环境不符合安全标准、未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等,那么单位除了承担工伤保险赔付范围内的责任外,还可能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综上所述,工伤死亡已赔付后单位是否还需承担赔偿责任,要综合考虑单位是否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在实际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