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刑满释放后是否有权享受原工伤待遇?
我之前受了工伤,也一直在享受工伤待遇。但后来因为一些事被判刑了,现在刑满释放,不清楚还能不能继续享受之前的工伤待遇,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职工刑满释放后是否有权享受原工伤待遇,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待遇的概念。工伤待遇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获得的一系列补偿和保障,包括医疗救治、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目的是为了弥补职工因工伤所遭受的损失。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该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职工被判刑就停止享受工伤待遇,只是规定了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等情况才停止。一般来说,如果职工刑满释放后,仍然符合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比如工伤的伤情依然存在,需要继续治疗或者存在劳动能力障碍等,那么是可以继续享受原工伤待遇的。 但是,如果在服刑期间,工伤职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例如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已经痊愈,不再符合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那么就可能无法再继续享受原工伤待遇。此外,如果职工在服刑期间,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或者拒绝治疗,根据条例规定,也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从实际情况来看,职工刑满释放后,应该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恢复工伤待遇的申请,提供必要的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劳动能力鉴定报告等。相关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就会恢复其工伤待遇。总之,职工刑满释放后是否能享受原工伤待遇,关键在于是否仍然符合享受工伤待遇的法定条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