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超生,现在还会被罚款吗?
我在十几年前超生了一个孩子,当时因为经济困难,一直没交罚款。现在生活条件好点了,突然担心起来,不知道现在会不会还被要求交罚款呢?心里很忐忑,想弄清楚这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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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十几年前超生现在是否还会被罚款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社会抚养费(也就是以前所说的超生罚款)的概念。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依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如果当时已经作出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而当事人未缴纳,行政部门是有权利去强制执行的。 不过,随着我国生育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情况也有所变化。2021年,国家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并且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了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这意味着自政策调整之后,对于超生行为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于十几年前超生的情况,如果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当时已经作出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并且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已经立案执行,那么这个执行程序可能会持续存在,即使到现在也可能会要求当事人履行缴纳义务。但要是当时计划生育部门没有作出征收决定,或者作出决定后没有在法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在就不能再对十几年前的超生行为进行罚款了。所以,是否还会被罚款需要结合当地当时的具体处理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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