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银川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有哪些条例规定?

我在银川市打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工作,但是不太清楚当地在这方面有什么具体的管理条例。想了解一下银川市对于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管理规定都有哪些内容,比如开发资质要求、经营规范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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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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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对银川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首先,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和资质管理方面。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应当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其次,关于房地产开发建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市场需求,确定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再者,在房地产经营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此外,该条例还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的相关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总之,《银川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从多个方面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进行了规范和约束,对于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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