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是怎样的?


云南省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是为了推动集体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规范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的相关行为而制定的规则。下面我们从多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关于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定义和特征。股份合作制企业是采取了股份制一些做法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它把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结合起来,职工既是企业的劳动者,又是企业的出资者。这种企业形式既体现了合作制的共同劳动、民主管理等特点,又吸收了股份制筹集资金、按股分红等优点。依据相关规定,股份合作制企业遵循自愿组合、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民主管理、集体积累、自主支配、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等原则。 在入股方式上,职工个人股是职工以自己合法财产向本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职工个人股股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此外,还有集体共有股,它是企业历年积累形成的,界定为劳动群众集体共有的资产折股形成的股份。另外,还可以吸收法人股,即企业以外的法人单位以其合法可支配的资产向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 企业治理结构方面,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职工股东大会制度,职工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职工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是企业的决策机构,负责执行职工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重大事项。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机构,对董事会和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利润分配是企业和职工都非常关心的问题。企业的税后利润,首先要按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扩大企业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企业资本。公益金用于本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后,剩余利润可以按照股金份额进行分配。按股分红体现了资本的收益,同时企业也会根据职工的劳动贡献进行按劳分配,体现了劳动合作的特点。 企业的变更与终止也有相应的规定。企业的合并、分立、终止等重大事项,都要经过职工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企业终止时,要进行清算,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总之,云南省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为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提供了全面、系统的规范,有助于集体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