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云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云南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感觉同行有些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比如恶意压低价格抢生意,我想了解下云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是怎么规定的,看看我能不能通过这个条例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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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反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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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结合云南省实际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首先,该条例明确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本条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这里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在具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方面,条例进行了详细列举。比如,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等。 对于商业贿赂行为,条例也作出了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此外,条例还对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行为进行了规范。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条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云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为云南省的市场竞争提供了明确的规则和保障,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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