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我在浙江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我想了解下在浙江这边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以及这些赔偿项目具体是怎么计算的,希望能有专业人士帮我解答,让我心里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浙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是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因治疗交通事故所受伤害而产生的费用。它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时,一般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方面。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也是重要的赔偿项目。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根据上述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它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残疾赔偿金,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有明确规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打工受伤要如何鉴定工伤并获得赔偿呢?

我在打工时不小心受伤了,现在很担心后续的赔偿问题。不知道具体要怎么鉴定工伤,整个流程是怎样的,赔偿又包含哪些方面。希望能了解清楚,让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主审法官不同意进行伤残鉴定该怎么办?

我在一场民事纠纷里受了伤,想做伤残鉴定,向主审法官提出申请后,法官却不同意。我不清楚法官不同意的原因是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做,想了解遇到这种情况有什么解决办法。

已经十八岁且父母都在,是否可以单开户口本?

我今年刚满18岁,父母都健在。我想有自己独立的空间,也方便以后的生活,所以想单开一个户口本,但不知道符不符合规定。想问下这种情况能不能单开户口本呢?

移动公司的工程款好要吗?

我给移动公司做了工程,现在工程结束了,到了结算工程款的时候。但听说要工程款挺麻烦的,不知道移动公司的工程款是不是也很难要。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要移动公司的工程款容不容易,有哪些方法和途径可以顺利拿到工程款。

实线变道举报是否有奖励?

我在路上看到有车辆实线变道,这种行为很危险还违反交通规则。我想举报这种行为,但不知道举报有没有奖励,所以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里,对实线变道举报这事儿有没有奖励机制呢?

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认证有哪些不同?

我既了解过企业职工养老认证,也了解过城乡居民养老认证,感觉它们好像不太一样,但又说不出具体差别。我想知道这两种养老认证在认证方式、认证时间、认证所需材料等方面到底有什么不同,有没有懂的人能解答一下?

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如何快速离婚?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我实在不想再和他继续过下去了,想尽快结束这段婚姻。我该怎么做才能快速离婚呢?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离婚程序不那么繁琐、耗时呢?

住宿费是否可以计入差旅费?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出差期间产生了住宿费。在报销的时候,我不太确定住宿费能不能算在差旅费里进行报销。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住宿费是不是可以计入差旅费呢?希望得到专业的解答。

驾驶证换证的时间间隔是多久?

我有一本驾驶证,不清楚换证的时间间隔是怎样规定的。之前没太关注这方面信息,现在快到可能需要换证的时候了,想了解一下到底多久换一次证,免得逾期给自己带来麻烦,想知道具体的时间要求和规定。

监视居住后会坐牢吗?

我因为一些事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了,心里特别忐忑,不知道之后会不会被判刑坐牢。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监视居住和坐牢之间到底有啥关系,想问问监视居住之后到底会不会坐牢啊?

病假天数是从医院开具证明之日算起吗?

我前几天去医院看病,医生给开了病假证明。我不太清楚病假天数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是从医院开证明这天起算,还是从别的时间开始算呢?我想了解一下准确的规定。

服刑期间重病该如何赔偿?

我家人在服刑期间患了重病,我们都很担心。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获得赔偿,如果可以,具体该怎么操作,赔偿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一些解答。

原房屋已抵押,现被征收是否能注销产权?

我有套房子之前抵押出去了,现在这套房子被政府征收。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把这套房子的产权注销掉呢?我担心抵押状态会影响产权注销,又不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

找对象诈骗八万会怎么判?

我在找对象的时候被对方骗了八万,现在骗子被抓住了,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找对象诈骗八万的情况会怎么判刑,想了解下具体的量刑标准和依据。

婚后房产公证为一人所有需要多少费用?

我和伴侣婚后有一套房产,现在想把这套房产公证为我一人所有,不太清楚在办理这个公证时具体要花多少钱,想了解下相关的费用标准和计算方式。

怎样证明婚前个人存款?

我准备结婚了,担心婚后财产问题,想知道该用什么方法来证明我的那些存款是婚前个人的,不然以后万一有纠纷就麻烦了,希望了解具体的证明途径和有效方式。

未领证的离婚协议该怎么写?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有共同生活,现在打算分开,听说也得写个协议。可我不知道没领证的离婚协议该咋写,里面要写啥内容,格式是啥样的,该注意些啥,希望有人能给讲讲。

审判回避制度有哪些类型?

我最近涉及一个法律案件,听说有审判回避制度。我想知道这个制度具体有哪些类型啊?在什么情况下审判人员得回避呢?我很担心这个案子的公正性,所以特别想了解清楚。

诬告他人入室抢劫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和邻居闹了点矛盾,他为了报复我,就去警局诬告我入室抢劫。我想知道他这种诬告他人入室抢劫的行为,在法律上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诽谤死人是否会构成犯罪?

我在网上看到有人对已经去世的人进行诽谤,说了很多不实且诋毁的话。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诽谤死人这种行为会不会有罪呢?这方面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