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停车场是否有义务保管车辆?

我把车停在停车场,结果车辆被刮花了。我想让停车场负责,但停车场说他们没有保管义务。我不太明白,停车场收了停车费,难道不应该对车辆有保管责任吗?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停车场到底有没有义务保管车辆呢?
展开 view-more
  • #停车场义务
  • #车辆保管
  • #保管合同
  • #场地租赁
  • #车辆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判断停车场是否有义务保管车辆,需要依据多种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了解保管合同的概念。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一般来说,构成保管合同需要有两个重要条件,一是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二是保管人接受该保管物。 如果停车场和车主之间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那么停车场就有义务保管车辆。比如,车主将车辆钥匙交给停车场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负责将车停放,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认为车辆已经实际交付给了停车场,双方形成保管合同。一旦车辆在停车场内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停车场在不能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停车场仅仅是提供停车场地,车主自行停放车辆并自行保管钥匙,这种情况下双方通常构成的是场地租赁合同关系,而非保管合同关系。在场地租赁关系中,停车场的主要义务是提供合适的停车场地,对于车辆本身一般没有保管义务。不过,如果停车场存在管理不善的情况,比如停车场的安全设施不完善、安保措施不到位等,导致车辆受到损害,停车场可能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