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停在自己需交纳物业费的车位上被碰了,物业有责任吗?
我买了小区的停车位,也正常交物业费。前几天我的新车停在车位上,结果被碰了,掉了一块漆。我找物业理论,物业却觉得自己没责任。我就想弄清楚,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到底有没有责任啊?我想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是怎么判定物业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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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停在自己需交纳物业费的车位上被碰了,物业是否有责任,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业主和物业之间签署了保管协议,在保管期内,要是因为物业保管不善,导致车辆被碰受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物业作为保管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是无偿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没有签订保管协议,仅为车位使用协议,就要看物业是否尽到了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物业应维护小区秩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等。要是物业没有尽到这些义务,比如小区保安巡逻不到位、监控设施不完善,导致车辆被碰找不到肇事者,那么物业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要是物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那物业可能无需担责 。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说物业一定有责任或者没责任,要根据具体签订的协议以及物业实际履行义务的情况来判断。业主可以先和物业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相关概念: 保管协议:是一种约定一方对另一方的物品进行保管的协议,在保管期内保管人有责任保障保管物的安全。 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就物业服务相关事项签订的合同,里面规定了物业应提供的服务内容、标准等,以及业主应履行的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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