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雅英诉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终止行政复议决定上诉案有哪些法律要点?


在行政法律领域,周雅英诉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终止行政复议决定上诉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在这个案件中,涉及到行政复议决定的终止。行政复议决定的终止,通俗来讲,就是行政复议程序在还没有完全走完的时候就结束了。这可能是因为出现了一些法定的情形,导致行政复议机关认为没有必要再继续进行复议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 在周雅英案中,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判断行政复议机关终止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如果行政复议机关是依据法定情形终止复议程序,且程序合法,那么法院可能会维持该决定;如果行政复议机关终止复议决定缺乏事实依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法院则可能会撤销该决定,并责令行政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对于遇到类似情况的当事人来说,这个案例可以作为一个参考。但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具体的法律适用和处理结果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当事人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并按照法定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密切关注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时效规定,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维权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