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条文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采用口头形式。
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特别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这为自然人之间进行口头借款约定提供了法律空间。
二、实际案例分析
案例一:张某和李某是多年好友,李某因突发急事急需用钱,向张某借款5000元,张某出于对李某的信任,口头答应并当场交付了5000元现金。后来李某按时归还了借款,双方并未产生纠纷。在这个案例中,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借款约定得以顺利履行,体现了口头约定在特定情况下的便利性和有效性。
案例二:王某向赵某口头借款2万元,赵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2万元转给了王某。但后来王某拒绝承认借款事实,赵某由于没有书面借款合同,且无法提供其他有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约定,最终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这个案例凸显了口头借款约定在缺乏证据支持时可能面临的风险。
三、口头约定借款合同的利弊
(一)优点
- 便捷高效:在一些紧急情况下,如案例一中李某的突发急事,口头约定可以快速达成借款协议,满足借款人的紧急资金需求,无需花费时间和精力去起草、签署书面合同。
- 符合日常交易习惯:在一些熟人之间的小额借款中,口头约定比较符合人们的日常交往习惯,不会显得过于生硬和繁琐。
(二)缺点
- 举证困难:如案例二所示,当发生纠纷时,口头约定很难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这可能导致出借人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 内容不明确:口头约定往往比较随意,可能对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计算等关键条款约定不清晰,容易引发后续的争议。
四、法律建议
(一)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虽然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可以口头约定,但为了避免潜在的纠纷和风险,建议在借款时尽量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书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利息计算、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一旦发生纠纷,书面合同将是最有力的证据。
(二)注意保留证据 如果确实只能进行口头约定,出借人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例如:
- 转账记录: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方式交付借款,要保留好转账凭证、支付记录等,作为借款交付的证据。
- 聊天记录、短信记录:如果在借款过程中有通过聊天软件、短信等方式进行沟通,要保留好相关记录,其中可能包含双方关于借款的约定、还款的承诺等内容。
- 证人证言:如果有第三人在场见证了借款过程,可以让其作为证人,在需要时提供证人证言。
(三)明确借款条款 即使是口头约定,双方也应当尽量明确借款的关键条款,如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等,避免因约定不明确而产生纠纷。
总之,借款合同在法律上是可以进行口头约定的,尤其是在自然人之间。但考虑到口头约定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借款时应谨慎选择约定方式,尽可能采取书面形式,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