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在我国,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问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1990年7月18日劳动部对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请示的复函》以及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都对此作出了规定。
其中明确指出,企业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休产假、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也就是说,“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指企业不能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女职工在“三期”内违纪,按照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应予辞退的,则可以辞退。另外,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也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
二、实际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外商投资企业的女职工李某,在孕期时工作表现不佳,经常无故迟到早退,且多次不完成工作任务,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在多次警告无果后,决定辞退李某。在这个案例中,虽然李某处于孕期,但由于她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公司可以对其进行辞退。
案例二:女职工张某在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合同期即将届满时,张某正处于哺乳期。此时,企业以合同期满为由,想要终止与张某的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企业也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
三、实用法律建议
对于女职工来说:
- 要熟悉和了解自己的权益,清楚法律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保护规定。如果遇到企业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如辞退通知、工作记录、工资条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工作中要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避免因自身违纪行为给企业辞退自己提供理由。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来说:
- 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随意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 当女职工出现违纪等符合辞退条件的情况时,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保留好相关证据,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总之,外商投资企业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问题,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既要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