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条文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拘役判决生效后,在押人员的家属即可到看守所探望。同时,《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刑法》还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实际案例分析
案例一:探视时间差异
张某因犯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其家属在判决生效后,准备去看守所探视张某。他们按照一般理解,在判决生效后的第二天就前往看守所,但看守所工作人员告知他们,需等到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后才可探视。后来家属在收到通知后顺利进行了探视。
这个案例说明不同看守所对于探视时间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有的看守所是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即可探视,有的则需等到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才允许探视。
案例二:探视主体范围
李某被判处拘役,其朋友想去探视。按照早期监狱法等相关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该看守所考虑到实际情况,允许李某的朋友在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了探视。
此案例表明,虽然传统规定探视主体主要是亲属和监护人,但在实践中,部分看守所也允许朋友进行探视。
三、探视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 提前了解看守所规定:各地看守所的探视规定不同,比如探视时间、需要携带的证件材料等。有的看守所是每周设定一个或多个探视日,除了该日可探视外,其余时间均不可探视;而现在很多看守所除法定节假日外,其余时间都可以探监。所以在前往探视前,一定要提前电话和看守所联系,问清楚相关规定,免得白跑一趟。
- 办理相关手续:探视时通常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等,有的可能还需要证明与被探视者关系的材料,如亲属关系证明等。具体要求可向看守所咨询。
- 遵守看守所秩序:在探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看守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入探视区域,不得有干扰看守所正常秩序的行为。
四、法律建议
- 对于被判处拘役人员的家属和朋友而言,要及时关注判决的生效情况和看守所的相关规定,如有疑问,可向看守所工作人员咨询,确保能够顺利进行探视。
- 若遇到看守所工作人员无故拒绝探视等不合理情况,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探视权益,如向相关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 被判处拘役的人员及其家属也应正确看待拘役期间的规定,积极配合执行机关的管理,争取早日完成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