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款合同还需要打借条吗
我最近打算借钱给朋友,我们准备签一份借款合同。但我又有点犹豫,不知道签了借款合同之后,还需不需要让朋友再打个借条。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有借款合同的情况下,借条还有没有必要打,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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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款合同一般不需要再打借条。借款合同和借条在证明双方借贷关系上具有相似作用。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它是双方借贷关系成立的重要证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借条则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这说明借款合同本身就能确立借贷关系。当借款合同具备了双方姓名、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期限等必要条款时,其对借贷事实的证明力是足够的,无需借条重复证明。 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借条仍有一定作用。比如在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中,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合同中对借款交付情况没有详细说明,借条作为借款交付的凭证,能起到证明借款已实际交付的作用。再比如,在司法实践中,虽然有借款合同,但对于大额借款,如果出借人仅依据借款合同主张权利,而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借款已实际交付,法院可能会要求出借人进一步举证。此时,借条或其他交付凭证就显得很重要。 所以说,有借款合同通常不需要打借条,但如果借款涉及自然人之间且金额较大,或者借款合同对交付情况约定不明等,可以考虑让借款人出具借条或保留转账记录、收条等作为补充证据,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条: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借款合同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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