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金的性质
违约金在性质上主要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
- 赔偿性违约金 赔偿性违约金是指当事人针对一种违约事实,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称为损害赔偿额的预定。其主要功能是弥补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所遭受的损失。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特定规格的电子产品1000件,若甲公司未能按时交货,需向乙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这里的5万元违约金就是预先估计的如果甲公司违约可能给乙公司造成的损失数额,如乙公司因无法按时获得货物而可能损失的生产利润等。当甲公司违约后,乙公司可直接获得这5万元违约金来弥补其遭受的损害。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赔偿性违约金的设定就是基于对这种可能损失的预估。
- 惩罚性违约金 关于惩罚性违约金的含义,学界有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惩罚性”是基于违约金的数额与违约造成损失的数额相比较而言,在违约未造成损失或造成的损失低于违约金的数额时,违约金属于惩罚性的。例如,丙与丁签订租房合同,约定丁不得在租赁期间擅自将房屋转租,若违反此约定,需向丙支付违约金1万元。后来丁擅自转租,但丙并未因丁的转租行为遭受实际损失,此时这1万元违约金就具有惩罚性。
另一种观点认为,以违约金是否排斥强制实际履行或损害赔偿为区分惩罚性违约金与赔偿性违约金的标准。惩罚性违约金指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由违约人支付一笔金钱,以作为对违约行为的惩戒。如果是惩罚性违约金,债权人除请求违约金外,还可以请求强制履行主债务或在债务不能履行场合请求损害赔偿。比如,戊与己签订了一份定制家具的合同,约定戊为己制作一套特定风格的家具,若戊未按约定完成制作,除支付违约金外,己还可要求戊继续完成家具制作,此时该违约金就具有惩罚性。
二、违约金的适用
约定违约金的适用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例如,在上述甲公司与乙公司的货物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的5万元违约金就是约定违约金。当甲公司违约时,乙公司可依据合同约定直接要求甲公司支付5万元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的适用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直接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例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违约金数额。
违约金的调整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例如,庚与辛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约定违约金为10万元,但实际违约造成的损失经评估只有2万元,此时辛认为违约金过高,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
三、法律建议
- 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性质和数额或计算方法,尽量做到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导致后续纠纷。
- 对于违约金的数额设定,应合理预估可能造成的损失,既不能过低无法弥补损失,也不能过高导致显失公平。
- 当发生违约行为后,应及时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如损失的具体数额、违约行为的相关证明等,以便在主张违约金或应对对方主张时提供有力支持。
- 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应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调整请求,并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 在处理违约金纠纷时,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既能节省时间和成本,又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