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1年被辞退应有多少补偿?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11年,最近被公司辞退了。我不太清楚按照法律规定,我能拿到多少补偿。我想知道计算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我这种情况大概能得到多少赔偿,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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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工作11年被辞退时,补偿的计算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经济补偿的概念。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它主要是为了弥补劳动者因失去工作而可能面临的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在工作11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1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没有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此时劳动者可以获得22个月工资的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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