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13年辞职想拿赔偿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明白在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员工主动辞职也能获得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单位提供的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员工身体健康。(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就是说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给员工发工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没履行,员工可以以此为由辞职并要求补偿。(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单位的某些制度明显不合理,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此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对于你工作了13年的情况,如果符合上述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你可能会获得1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具体操作流程方面,你首先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单位存在上述违法情形的证据,像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然后,你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说明理由是基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之后,如果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