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交车撞人责任该如何追偿?

我被公交车撞了,当时情况挺严重的,去医院检查花了不少钱。我现在想知道,这种公交车撞人的情况,责任该怎么追偿啊?是找公交公司,还是司机呢?具体的流程又是什么样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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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公交车撞人事故后,责任追偿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章可循的过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这就意味着,在公交车撞人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对事故进行调查,确定事故中各方的责任比例,例如是公交车一方的全部责任、主要责任,还是双方都有责任等情况。 接着是赔偿主体的确定。通常情况下,公交车司机是公交公司的员工,其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一般是由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如果司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公交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司机进行追偿。 然后是赔偿项目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例如医疗费以医院的票据为准,误工费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等。 最后是追偿的途径。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公交公司或者其保险公司与受害者就赔偿事项进行沟通,达成一致后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受害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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