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骑电动车被车撞了是否需要负责?
我家孩子15岁,前几天骑电动车时被车撞了。我现在特别担心,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孩子需不需要对事故负责呀?我不太懂法律这方面的规定,就想弄清楚责任到底是怎么划分的,是孩子这边的责任大,还是对方责任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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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骑电动车被车撞了是否需要负责,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首先,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如果事故完全是由对方车辆的过错导致的,比如对方闯红灯、违规变道等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那么15岁的孩子不需要负责,对方要承担全部责任。这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要是事故是由15岁孩子自身的过错引发,例如孩子超速、逆行、闯红灯等严重违规行为,导致被撞,那孩子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由于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如果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职责,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要是孩子自己有财产,先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再由监护人赔偿,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中有规定。 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都存在过错,比如孩子骑车有违规行为,对方车辆驾驶也有不当之处。此时,交警部门会根据双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双方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还是次要责任,同样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在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以此作为处理事故的证据,明确双方责任,这个规定出自《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所以,具体是否担责以及担责多少,要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 相关概念: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需要受到一定限制,部分行为要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 。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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