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1级工伤认定后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我在工作中受了很严重的伤,被认定为1级工伤。现在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能得到多少赔偿,我家庭负担挺重的,这笔赔偿对我很重要,想了解下具体的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都包含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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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级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职工被认定为1级工伤后,涉及多方面的赔偿项目,这些赔偿是职工应得的权益保障。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赔偿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比如,您每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是5000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5000×27 = 135000元。 其次是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职工会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还是以上面月平均缴费工资5000元为例,每月可领取的伤残津贴就是5000×90% = 4500元。并且,伤残津贴会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另外,工伤职工还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您因工伤住院治疗,期间的药品费用、检查费用等,只要在规定的目录和标准范围内,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同时,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此外,如果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也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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