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是否需要返还彩礼?
我最近正打算离婚,结婚的时候老公家给了彩礼。现在闹离婚,就担心这彩礼的事。想知道在法律上,像我这种要离婚的情况,到底需不需要把彩礼还给对方啊?特别想弄清楚在什么情况下得还,什么情况不用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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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彩礼通常情况下无需退还,但存在特殊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一种情况,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简单来说,就是男女双方只是举办了婚礼,但是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这种情况下如果要分开,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第二种情况,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并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意思是领了结婚证,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比如双方工作异地等,并没有真正像正常夫妻一样共同生活在一起,那离婚时给付彩礼的一方能要求返还彩礼。 第三种情况,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同样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这里“生活困难”在司法实践里认定标准比较严格,一般指的是凭借个人财产以及离婚时分到的财产没法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例如,男方为了给彩礼四处借钱,婚后生活陷入困境,离婚时就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不过,即便符合上述情形,也不一定能全额拿回彩礼。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量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有没有子女、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谁对婚姻破裂存在过错等 。 相关概念: 生活困难:一般指凭借个人财产以及离婚时分到的财产没法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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