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借钱不还时,怎样确定这笔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呢?


要确定借款人借钱不还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首先,看是否有夫妻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借款合同或者相关文件上签了字,或者一方在事后明确表示认可这笔债务,那么通常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判断该债务是否是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为了购买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食品、衣物、住房等而产生的债务,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这些支出是为了维持家庭的正常生活运转,夫妻双方都从中受益。 再次,如果债务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那么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借款进行高风险的投资活动,且该投资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这种情况下的债务通常属于个人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虽然一方是以个人名义借款进行投资,但投资所得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如购买房产、支付家庭大额开支等,那么这笔债务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另外,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如果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在婚前借款购买了一套房产,婚后该房产经过约定或者法定程序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购买房产所借的款项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后,夫妻双方如果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这种情况下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比如,夫妻双方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讨,恶意约定某笔债务由一方单独承担,这种约定是无效的,该债务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