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缔约过失责任该如何赔偿?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在签合同的时候,一方不遵守诚信原则,让另一方受损了,受损方就可以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对于赔偿范围,主要是赔偿对方的信赖利益损失。信赖利益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缔约过失行为而致对方财产的直接减少,比如为了签订合同而支出的差旅费、咨询费、评估费等合理费用。例如,甲和乙商谈合作合同,甲为了能和乙顺利签约,专门去乙所在城市考察,花费了差旅费,后来发现乙是恶意磋商,那么甲的差旅费就属于直接损失,乙需要赔偿。 间接损失是指如果合同正常履行,当事人可能获得的利益。不过,间接损失的赔偿通常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损失是可以预见的。假设甲和乙谈合同,乙隐瞒了自己没有相关资质的重要事实,导致合同无法签订,而甲原本如果合同签订成功,可以通过这个项目获得一定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这个利润是可以合理预见的,那么甲可以要求乙赔偿这部分间接损失。 在赔偿方式上,一般是金钱赔偿。受损方可以通过和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受损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定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方式。法院在判定赔偿金额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受损方的实际损失、双方的过错程度等。 总之,当遇到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况时,受损方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与合同订立过程有关的聊天记录、费用支出凭证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